政策速递|建筑垃圾承运业户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资质
贵阳市交通运输领域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以来,一些运输企业及货车司机因为仅办理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资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被依法查处。对此,贵阳市交委特就建筑垃圾承运业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有关政策进行普及宣传。
一、承运建筑垃圾涉及交通运输方面需要办理的经营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一)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不需要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二)使用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自货自运除外),需要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使用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车从事建筑垃圾(不包括危险废物)运输,并收取相应运输费用的企业或个人,应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
二、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需提供资料
(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应当依法向车籍地(车辆注册登记县级行政区,以《行驶证》注册地为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当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在当地县级政务大厅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①《营业执照》、②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证明等)。
(二)办理《道路运输证》需提供资料
企业或个人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向当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在当地县级政务大厅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9cmX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
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原件);
3.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原件);
4.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并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www.gghypt.net)上查询车辆基本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
5.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6.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各运输企业、司机朋友也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办理
(一)现场咨询办理。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到当地县级政务大厅进行咨询办理。云岩及南明区可到市政务大厅市交委窗口(咨询电话:0851-87987520)咨询办理。
(二)线上咨询办理。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办理[搜索关键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一、承运建筑垃圾涉及交通运输方面需要办理的经营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一)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不需要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二)使用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自货自运除外),需要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使用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车从事建筑垃圾(不包括危险废物)运输,并收取相应运输费用的企业或个人,应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
二、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需提供资料
(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应当依法向车籍地(车辆注册登记县级行政区,以《行驶证》注册地为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当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在当地县级政务大厅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①《营业执照》、②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证明等)。
(二)办理《道路运输证》需提供资料
企业或个人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向当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在当地县级政务大厅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9cmX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
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原件);
3.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原件);
4.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并能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www.gghypt.net)上查询车辆基本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
5.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6.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各运输企业、司机朋友也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办理
(一)现场咨询办理。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到当地县级政务大厅进行咨询办理。云岩及南明区可到市政务大厅市交委窗口(咨询电话:0851-87987520)咨询办理。
(二)线上咨询办理。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办理[搜索关键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